“公募版”牌照落地 股权众筹玩“大”了

来源:帝隆科技时间:2015-07-01 17:29浏览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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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说2014年是P2P风头正劲的一年,那2015年互联网金融的风口则转向了股权众筹。随着监管层频频发文支持股权众筹的发展,今年,京东金融、蚂蚁金服、平安集团、中信证券、36氪等一批行业巨头纷纷开始布局股权众筹平台。

继去年底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《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后,股权众筹再度迎来重大突破。近日,第一批公募股权众筹试点平台已经确定,股权众筹不再是“小众”的市场。

此次率先获得公募股权众筹试点资质的三家平台分别为,京东金融的“东家”、平安集团旗下的深圳前海普惠众筹交易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前海众筹”),以及蚂蚁金服的“蚂蚁达客”。

记者获悉,除了获得“公募”的许可证外,这三家众筹平台已经在对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(下称“中证登”)的系统,这一举打开了非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公开交易的可能性。

在业内人士看来,接入中证登系统后,一方面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,尤其是在“公募”之后参与者的门槛降低、人数增多的情况下;另一方面则简化了股权转让流程,为二级市场转让创造了可能性。

公募版股权众筹牌照落地

根据去年底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《征求意见稿》,股权众筹行为被界定为了私募性质;与之不同的是,在英美等股权众筹发展较快的国家,都是将众筹行为界定为公募性质,众筹平台可向公众进行募集。

对于股权众筹的私募界定一度引发了不少争议,有观点认为,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特点便是“普惠”,而私募的性质使得股权众筹只能是属于“高富帅”的游戏,把普通投资人完全拒之门外。

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便撰文指出,股权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种模式,核心是公开、小额。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《征求意见稿》将股权众筹限定为私募,是对众筹本性的违反。

在彭冰看来,具体分析现行法律,股权众筹走公开之路在法律上并无不可克服的困难,私募股权众筹试点只能是中国证监会在现行《证券法》修改之前的权宜之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