姚余栋:运用优先股发展股权众筹

来源:帝隆科技时间:2015-08-10 16:49浏览量:


“五四三二一”成众筹指导性文件

据姚余栋介绍,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对股权众筹的定位,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补充和金融创新的重要领域,对服务实体经济和控制宏观杠杆水平至关重要,应该通过金融创新丰富资本市场的层次,走向大私募,为未来的小公募发展预留空间,形成公募、小公募、大私募和私募的四个层次,同时严守底线,不碰红线,适度监管,为股权众筹未来持续健康发展护航。为此,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的互联网金融研究小组提出了一套“五四三二一”方案。

 

姚余栋把股权众筹定义为“五板”。他说,“五”就是要把众筹打造成中国资本市场“五板”,丰富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。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做过一个测算:中国这次创业浪潮将来会出现八千万个企业,按大树法则,一千万个企业能够活过十年以上,一百万个企业可以登陆五板,至少要有十万家企业挂牌四板,两万多家企业挂牌新三板,五千多家企业还可以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以及主板上市,这样就形成主板、中小板、创业板、新三板、四板、五板一个创新的多层次资本市场。

“四”就是要有公募、小公募、大私募、私募四个层次的划分。姚余栋认为,传统的金融行业,只有公募和私募的划分,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,特别包括股权众筹的发展,就会出现小公募。有人说是公募众筹,还有人说私募众筹,这都不准确,众筹属于小公募和大私募的结合,所谓的大私募,就是适当性把私募合格投资者往下走一些,但依然还是在私募空间内。

 

“‘三’这是金融研究所一个重要的创新,就是要适应企业发展的规律做分层:种子众筹在一百万以下,天使众筹在一百万到三百万之间,成长众筹在三百万到一千万,甚至更高,可以直接对接新三板,对接四板。” 姚余栋说,种子众筹信息披露相对少,一是因为没有太多东西披露,二是知识产权不便于披露;天使众筹是第二个阶段,股东信息适当披露,在这一个层次进入的往往可以是合格投资者为主;第三个阶段是成长众筹,发行人基本信息披露。

 

姚余栋表示,“二”是众筹发展要有一个底线思维,众筹行业要健康发展,关键要做两点,一是众筹平台不要碰钱,不要搞资金池;二是平台不要进行担保或者隐性担保,否则会导致众筹平台出现刚性兑付。

 

“一”是现有法律没有修订情况下股东人数不能突破200人,这是红线。姚余栋说,目前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的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,包括不能通过各种形式代持,超过200人以后就属于非法融资。

优先股模式降低众筹风险

姚余栋介绍,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的互联网金融研究小组提出,运用优先股发展股权众筹。互联网金融是中国特色的一个创新。优先股兼具债务和股权资本混合属性,既可以满足投资者获取回报需求,又可以在不稀释普通股股权和出让投票权的情况下,满足融资者资金需求,在发达国家资本市场和风险投资领域广泛使用。优先股是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抓手,也是大众创新万众创业背景下,大力发展股权众筹融资的可行工具。

 

“优先股主要对普通股而言,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的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资产,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权受到限制,股息率固定,可转让可赎回,股息不得税前扣除。” 姚余栋说,优先股的优点是获取资金的同时不分散股权,红利减少可以降低负债率,这很重要,因为整体经济要去杠杆,不能让创新小微企业背负高负债率。

 

国务院出台了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,证监会97号令推出了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。姚余栋认为,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,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,所以众筹平台应该也可以发优先股,如果优先股标准化,可以简单化在平台上进行交易。

 

姚余栋表示,用优先股做股权众筹,这是一个全球性的创新。

(完,转载自大众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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